Saturday, October 10, 2009

黑白的专业服务

这是我们平时上课的穿着,很随便吧?哈哈,舒服就好
星期五的Lecture都必须身穿黑白加上黑色的外套
指控律师(女:Ooi, Bei Lin, Chwee Yen,男:Elvis, Anson, Chee Seng, Kent)
辩护律师代表(前:Rai, Sha, S,Aisha, 后:Kuan Ching,Han Koon,Pui Voon, Husnah, Woei Shang)
男生律师团,O(∩_∩)O哈哈~
女生律师团,(*^__^*) 嘻嘻……
哇,我做法官了,前面两个是Registrars
哈哈,大家都爱拍照哦~
懒散,流氓律师

没错这就是我们上课的实况,平常我们都是以一件牛仔裤再配上一件T-shirt就这样去上课了,
直到大四,每个星期都有上Advocacy Course的时候就必须身穿黑白再配上黑色的外套,大家看看有没有很帅气,女的有没有女强人的味道呢?每个星期二及五我们的组员都会衣黑白现身。

星期二那天上Advocacy Course的时候,等待老师的当儿大家没事做就拿出相机拍起照来了,
上面那些照片就是我们组员,我们的组是指控律师(Plaintiff’s Counsel),而另外一组则是辩护律师(Defendant's Counsel) 。四点的课,教授(法官)四点十五分才抵达,平时这时候大家都非常地紧张了,难得法官迟到,我们就兴高采烈的自恋起来了,拍了几张照片。

这个科目听起来很恐怖,因为要帮我们的Client打官司,第一次上场的时候真的会很害怕,然后会犯下不该犯的错误,比如,当对方律师站起来反对时,我们则必须坐下,往往我们都会习惯站着,忘记自动坐下。最好笑的是-->当证人证人来法庭给完证据时,我们都必须向法官要求释放证人,可是有时候我们都会忘记叫法官释放证人,然后法官就会问回我们,你不要释放你的证人吗?难道你要他站在这里到明天晚上吗?这时我们才知道忘了向法官要求释放证人?听起来很好笑吧?可是有时因为紧张这些小细节我们都会忘记的,我就是其中一个,但是着Advocacy Trial确实很好玩,我们组每个星期都会有不同的代表上场,其它的则会坐在后面帮忙抄对方律师审问的问题,然后研究有什么问题可以反问回他们。这就是我们的Advocacy Court了,就让我们有机会在模拟法庭上演一场真的法庭审讯。

最后,集合大家的合作精神希望我们能做的最好,输赢并不是关键,重要的是大家都很享受这过程,以及互相学习,记得分数是看个人的表现,而不是案件的输赢,就算案件输了,但表现好还是可以拿到好分数,加油加油!!!

Labels:

26 Comments:

Blogger jenny said...

沙发!!
哈哈~~
第一次~

October 10, 2009 at 8:44 AM  
Blogger jenny said...

哈哈~~
你讲的情节我又在香港喜剧看过哦!
哈哈~~
流氓律师?
就像之前那个谁和谁演的差不多吧!
哈哈~~

October 10, 2009 at 8:47 AM  
Blogger 颗粒蚁 Chloe said...

前天有机会进入法庭参观
觉得律师审案跟我想象的不一样
也许不同的case有不同的procedure
觉得你的比较好玩~

October 10, 2009 at 9:28 AM  
Blogger 杰胜 said...

你们就好咯!我上课还要formal打领带的!
你剪了头发哦?好像短了一些~
帅哥律师加油!

October 10, 2009 at 9:50 AM  
Blogger 明仔(Anson) said...

Dream:哈哈,真的是第一次吗?哈哈,不过我的沙发没人抢的,你要随时坐都可以~看戏的跟现实的完全不一样的,真实的很闷的~

可乐苡 Chloe:哈哈,我也是,第一次进到法庭和我们想象的完全不同,有点闷闷的是不是,有些律师说话又小声~

杰胜:打领带才看起来你比较smart,哈哈,应该开心才对~

October 10, 2009 at 10:42 AM  
Blogger 纯纯 said...

哇哇哇~上课要那么Formal的啊?!
呼呼~还好当初我上课时不必!
只有Presentations时要formal~
呵呵~但Anson有帅到啦!哈哈~
不愧是佳薇的舅舅!啊哈哈~

October 10, 2009 at 11:56 AM  
Blogger 明仔(Anson) said...

纯纯:不是每天要穿formal的,只有Advocacy course要穿而已,因为这是practice,不可能穿便服去法庭嘛,哈哈
哇~这样你也可以牵扯到佳薇啊?

October 10, 2009 at 12:35 PM  
Blogger hudxuan said...

哈哈哈,我上法律课的时候,穿得很casual而已,但是去法庭老师就说要穿西装去,这样的话,那些guard才不会block你进去XD

October 10, 2009 at 12:54 PM  
Blogger Unknown said...

哈哈,那你的生活不就会变得像港剧一样精彩?

October 10, 2009 at 2:45 PM  
Blogger ♥nOzOmI♥ said...

好像很好玩哦??可惜我不想在这国家当律师~

October 10, 2009 at 3:28 PM  
Blogger Unknown said...

wah~~
如果要我这样穿,我会哭...

本人比较矮小很难找到合适的...

每逢星期一要穿 formal 我都叫苦连天了...

你真棒!加油咯...

原来好多部落客都是未来的律师哦~~

October 10, 2009 at 4:50 PM  
Blogger 明仔(Anson) said...

hudxuan:我们平时上课也是很casual的,只有其中一堂课是一定要穿formal而已~

Ah_Man:没有香港剧一样,港剧的我觉得比较好玩,哈哈,真正的就闲闲的,还会有压力呢

♥nOzOmI♥:为什么不想在这国家当律师呢?不好吗?

巨蟹男:哈哈,我知道的是尼克仔就是其中一个未来律师了~你念什么呢?formal也是被逼要穿的,哈哈,casual比较舒服呢~

October 10, 2009 at 9:32 PM  
Blogger Joel,约珥 said...

好好玩哦,你要死,不要释放证人哦,哈哈~
那么你的表现好吗?????应该哦??哈哈

October 10, 2009 at 9:42 PM  
Blogger 明仔(Anson) said...

Joel,约珥:好玩是好玩,但是也是有压力的时候的,哈哈,像我紧张时我就忘记叫法官释放证人,哈哈

October 10, 2009 at 9:58 PM  
Blogger 纯纯 said...

哦哦~流氓律师的话,应该就可以穿T-shirt加夹脚拖鞋进法庭了!!哈哈哈哈~
嘿嘿~纯纯在现实生活中是出了名的‘乱掰王’,所以只要想要~什么都掰得到!^-^所以啊~佳薇的舅舅,你就忍着点吧!要像佳薇那么大方才行啊!^-^

October 10, 2009 at 10:06 PM  
Blogger 夏娃公主 said...

每个人都有第一次嘛~呵呵~
全部都穿的很正式,感觉很pro~

October 11, 2009 at 12:28 AM  
Blogger 十六 Keaton said...

我長到這么大沒試過穿到這么正式
我也想每天都只是穿t-shirt配牛仔褲去上課
未來的大律師果然會穿的特別smart

October 11, 2009 at 12:47 PM  
Blogger DEnnis said...

哈哈。
每一次读你大学生涯的博客,
我的心情就是羡慕。

能感受到的,是你的那份真挚。
加油噢!:)

October 11, 2009 at 10:37 PM  
Blogger  said...

seems like u have change ur blog's layout... very bright and sunshine... suits ur personality :)

October 12, 2009 at 9:49 AM  
Blogger 河后離村沙 said...

上课穿醬?爽哦?舒服叻?
男生律师团?有型
流氓律师?哈哈^^

October 13, 2009 at 11:51 AM  
Blogger Unknown said...

哈…果然你的細膩、直接、坦率…就是這麼訓練出來的…哈…讚啊

October 14, 2009 at 11:01 AM  
Blogger CynDi said...

很羡慕这样的生活咧~
加油哦~~

October 14, 2009 at 3:28 PM  
Blogger 動 Orson said...

ha.a..."yap"是我…
用錯email login..lol

October 17, 2009 at 10:17 PM  
Blogger 7号街隐士 said...

哈哈哈。我可以偷偷进来看吗?

October 18, 2009 at 8:19 PM  
Blogger small-ugly said...

律师。

其实很佩服每天能够穿着律师袍到法庭上班的那些律师。因为,对我来说这需要非常大的勇气。

前些日子到法庭采访时间去,只不过是呆了半天,已经受不了那萧肃的气氛,仿佛大声呼一口气,也是一种过错。






*听说律师赚大钱哦?是不是是不是?成绩要很好才能念哦。。。*

October 24, 2009 at 2:21 AM  
Blogger 相信明天会更好 said...

每個人看到我們這身打扮以為我們很爽,其實一直在發抖。記得上次我上場時,身體一直發抖,嘴巴有點打結。最好笑的是,當你的老婆問證人問題時,我居然不受控制跳起來喊:我反對,法官大人;她問我的問題“。哈哈

December 25, 2009 at 5:26 PM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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